Flash初哥

August 17, 2010

逐一擊破 iPhone 4 天線問題的官方回應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 KAV @ 3:17 am

關於iPhone 4 的天線問題,官方終於作出了回應。內容大概指代表訊號強弱的「格數」計算錯誤,通過修正軟件算法就可以解決此問題,未知各位會否相信官方的回應呢?我們 unwire.hk 就從不同的渠道收集了資料去把這個官方回應遂一反擊

官方回應文件在<這裡>


反擊一: 許多手機都會被特定的握法削弱訊號?取巧!

“用某種方式握住幾乎任何一台手機,都會減弱 1 格或是更多的收訊;這種情況會在 iPhone 4、iPhone 3GS 中發生,也會在許多 Droid、Nokia、以及黑莓機中發生

Apple 這個回應其實很取巧,討論這個問題前,首先要了解 iPhone4 的天線構造。下圖中所見的 iPhone 4 天線設計分成兩部份,左側負責 Wi-FI、BT 及 GPS,右側負責 GSM 電話通話訊號 ,兩天線之間是分開,中間更使用了絕緣體阻隔以防干擾。基於人體有輕微導電性能,當手按著左下角後,兩天線就會「駁通」產生干擾。所以 Apple 的官方回應是有點取巧,因為「很多」手機的天線只會安放在頂或底端以防止干擾,這跟 iPhone4 的設計有著天淵之別,iPhone4 正常使用下亦會產生很大程度的干擾!這是一個有違用家使用習慣的設計。

兩天線前有絕緣體分開以防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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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手握方法令兩天線「通電」以造成訊號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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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二:訊號「格數」顯示有誤?混淆視聽!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很震驚的發現我們用來把訊號強度轉化成格數的方程式居然完全錯誤。我們的方程式在許多情境下,在已知的訊號強度中錯誤的多給了 2 格。舉例來說,當實際只有 2 格收訊的時候,我們有時會顯示成 4 格。當用戶觀測到他們用某種方式握住手機,訊號掉落好幾格時,他們大多都位於訊號很弱的地方而不知情,因為我們錯誤的顯示 4 或 5 格。這樣大幅的格數掉落是因為一開始他們的好收訊本來就不是真的。”

其實很多測試證明了訊號掉失並不是單單「顯示」層面而已 ,跟據外國 anandtech 網站的測試,它們使用了更科學的方法去測量此問題。首先他們了解到,巿面上絕大部份的手機都在使用「格數」去表示訊號強度,由於每格強弱定義各有不同因此單看格數是毫無意義。於是 anandtech 拿著 iPhone 4 和能夠準確顯示信號強度的 3.1.3 版固件的 iPhone 3GS,在同樣訊號環境下進行反復測試,最後試出了  iPhone 4 的格數實際代表的數值是甚麼。

可以看到從 UMTS 3G 網絡信號極限為最強 -51dBm 直到 -91dBm,iPhone 4都會顯示為五格信號。從此後間距就會很小了;-91dBm 到 -101dBm 為 4 格,-101dBm 到 -103dBm為 3 格,-103dBm到 – 107dBM 為 2 格,-107dBm 到 -113d Bm為 1 格。如果信號低於 -113dBm,通話和數據連接肯定將會被中斷。

從 anandtech 的測試中,手握 iPhone 4 的天線干擾會令訊號 下降  24db,在手機靠近發射站時,這 24db 的影響不足以令手機掛線,不過當在一些接受不佳的環境下,24db 的落差可能一下子就令訊號掛斷,所以正好解釋為甚麼網上有人緊握手機還是有訊號,這代表他們處於發射訊號強的區域,並不代表手機沒這個毛病。

本身訊號接收不佳的情況下,天線的干擾足夠令手機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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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應說「格數」計算方式有誤,原本只有 2 格 ( >-103dBm )的環境下錯誤被顯示為 5 格,當手持天線位干擾下令訊號掛線而掉至零,視覺上好像落差很大,實情是用家已位於一個接收不佳的環境中,所以才發生掛線。這解釋跟本是個煙幕,先不理  iPhone4 是否顯示有誤,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手獨天線就能產生 -26dbm 程度的干擾是一個事實,難道用家在 2 格環境下因為手觸天線而導致掛線就是可以接受了嗎? 各位可以再看看 Youtube 用家分享的片段,原本正常的話音通話,手指輕輕按到干擾位就足以令話音中斷,而絕非官方所說的「顯示」有誤而產生落差大的錯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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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撃 3: 軟件修正問題 ?天方夜談

“我們回到了我們的實驗室中,全部重新測試過一遍,結果還是一樣 — iPhone 4 的無線收訊效能還是我們所有出貨產品中最好的。至於大部分沒有被這個問題影響到的用戶,這次的軟體更新只是讓你的格數更準確而已。對於其他關切此問題的用戶,我們對於我們所引起的焦慮感到抱歉。”

由多種測試顯示,iPhone 4 的天線設計存在了硬件上的設計問題,手握天線的干擾值高於一般手機,在以下圖表可以看出,即使其他手機故意用手整整蓋著天線影響也沒 iPhone4般 大,

結論 : 退錢等待新版

“最後提醒大家,如果你不滿意 (產品),你可以在手機無損傷狀態下,於購買後 30 天內,到任何蘋果零售商或是線上蘋果商店辦理全額退款。”

除非你永遠配搭保護套使用,既然 Apple 說購買 30 天內全額退款,那就向蘋果退去這台有問題的手機吧! 這一批的 iPhone4 很高程度上硬件設計是有所缺憾,軟件難似修正。再加上剛有小道消息指出:原本 iPhone 4 天線上設有絕緣顏料,生產出現問題導致成品欠缺這層顏料保護,假若此消息屬實後期的 iPhone4 應該可以解決天線問題了。其實我們 unwire.hk 也曾報導過用一張膠紙貼著該天線位就可以解決問題,其實原理跟塗上絕緣顏料一樣。假若你們購買了水貨又發現退款困難的話,別擔心!其實多加個保護套就可以解決問題,但如果未有機的朋友建議不用心急,等第二批貨到港會才入手會比較安全。

August 9, 2010

Apple取得 Liquidmetal 材質技術獨家授權。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KAV @ 9: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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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AppleInsider的消息,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已經以Apple達成獨家協議,將提供獨特原子結構的無結晶性金屬材質,讓產品結構更堅固、更輕、耐磨損與腐蝕。該材質號稱強度為一般鈦合金的2.5倍,硬度為目前電子產品所採用的不鏽鋼的1.5倍。

該技術目前已被美國國防部、醫療設備與體育用品產業採用。目前已採用該技術的電子產品有 Nokia 的 Vertu 手機、Sandisk 的 Sansa 媒體播放器與U3隨身碟等。

Apple所簽署的獨家協議為電子產品範圍內的全球獨家授權,因此Apple的競爭者未來將無法獲得此技術。

Apple總算開始把那軟趴趴的「航太級鋁材」給換掉了啊…..Orz。

Mark Papermaster 離開Apple是因為企業文化問題?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 KAV @ 9:19 pm

根據WSJ的報導,Apple硬體工程資深副總裁Mark Papermaster 離開Apple的原因,主要是由於企業文化的因素。

據說Mark Papermaster在數個月前就已經失去Steve Jobs的信任,並被排除在決策層之外。Mark Papermaster也不是Apple所期待的,具有創造性思考能力的類型,同時似乎也無法適應Apple幹部習慣親自監督業務細節的文化。

不過在iPhone 4的天線設計問題上,據說Apple早在一年前就已經意識到新設計帶來的風險,而執意要採用目前設計的最終決策人為Steve Jobs

July 25, 2010

是一窩蜂還是跟著趨勢?以Facebook, Apple App Store為例

Filed under: facebook — Tags: , , , — KAV @ 9:54 pm

from : http://giga.cc/blog/?p=240

過去IBM與微軟

記得在念書的時候,教授曾經說過:下一個領域哪個會紅、哪個是主流,可能現在都沒有人知道。在他們的時代,藍色巨人IBM是在資訊領域的王者,只要IBM說第二,就沒有人可以說第一。但後來微軟起來了,就因為IBM低估了PC的市場。那時我心想,那到底誰會幹掉微軟,真難想像。
結果後來Google又竄出來了,微軟大概也沒想過從搜尋出發的一家小公司,居然可以威脅到微軟王國的寶座,加上現在Google的各項雲端服務(Mail, Doc, Calendar等),手機Android平台,應該會讓比爾蓋茲繼續胃痛好一陣子。

現在FB與Apple

最近最夯的服務,一定不能不提到Facebook與Apple。
Facebook不是第一個作社群網站的人,但是卻是第一個社群網站靠廣告,及提供第三方開發app賺到錢的人。搞到現在每家公司不一定要有自己的官方網頁,但是一定要有個粉絲團,雖然也不知道靠粉絲團經營,到底可以對業績帶來怎樣的幫助,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樣的一窩蜂應該可以讓Facebook賺更多錢才是。
Apple從iPod、iPhone到最近的iPad,與號稱有數十萬app的Apple App Store,讓每個程式設計師只要透過app store就可以輕易的登上國際舞台,只要一支app紅了,可能就可以不愁吃穿了。
但有趣的是,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當你發現只要靠FB或Apple就可以開發出app讓全世界的人使用,甚至是購買,好像很容易就可以成功,只要你想出一個點子去實現。但是門檻低,對全世界的人不都是如此嗎?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上來競爭,自然競爭也變得激烈了,那要怎麼脫穎而出,又回到了創意本身,有信心想到好點子去實現才有機會成功,而不是現在非要進入不可,晚來就一定沒機會,搞不好一窩蜂進去的結果是泡沫化也說不定。

重點是社群嗎?

社群根本不是新的觀念,從最早的bbs社群,3C社群,交友社群,早在Web2.0時代,大家就知道要經營社群,接著利用廣告賺錢,FB也用廣告賺錢,但是方式精確多也聰明多了。FB最早是學生用來標註照片用的網站,結果從照片標註出發,到現在有這麼多第三方app以及這麼強大的社群,說真的當初作FB的團隊,如果他們當時就想到會有這麼一天,那它們真的是很厲害。從照片tagging出發,接著提供了第三方開發app的架構,進而分析使用者的資料,給予合適的廣告,更精確的分析使用者習性(Open Graph),才讓社群網站的獲利看到了一線曙光。成功的是社群本身嗎? 我認為不是,應該是這個展新的獲利概念。那我們要跟著當一顆棋子,在FB的遊戲規則裡面經營粉絲團,開發app,嚷嚷著現在不卡位就來不急了,然後等十年出現了另一個商業模式幹掉FB,這時候又一堆文章寫著為什麼台灣作不出來這新的模式。不論在FB的制度下經營的多好,FB永遠是你的upper bound,還是思考FB的模式,創造另一個FB2orFB3嗎? 套一句股市常聽到的話,當大家都要買進的時候,就是放空的時間點了,

重點有兩個

我認為重點是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要進入FB或Apple相關的app開發之前(有人稱之為Web3.0,但我認為定義還很模糊,有各說各話的情形),請作好準備,要分清楚到底自己是一窩蜂還是真的想到好點子,別變成app洪流裡面的一顆小石頭。別忘了,在FB與Apple的架構之下,你永遠有個上界,就是FB與Apple本身。
第二個重點是,能不能思考出下一個取代集體開發App架構的成功方式,能夠取代FB與Apple App Store,雖然看起來有點摸不著頭緒,很困難。但是不嘗試就一點機會也沒有,思考的時候多一些創意,實作的時候穩穩的作。平常都願意花錢買樂透彩賭個機會,怎麼在思考世界級的事業時卻少了勇氣呢?也許下一個成功的事業就發生在你我之間。

April 30, 2010

Adobe宣布弃守iPhone版Flash程序 战争尚未结束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 — KAV @ 3:56 am

CNET科技资讯网4月23日国际报道 不过是两周时间,以及两者之间的一些狠话,结果竟对一个广泛使用的程序开发技术产生重大改变。
  在这段时间内,Adobe从原本积极招揽开发者利用自家技术打造可在iPhone跑的Flash程序,转而正式取消这项技术的未来发展。
  当苹果更改了自家iPhone 4.0开发者套件条款时,它的确阻挡了Adobe的行动。但在周二,Adobe宣布将会终止Flash-apps-on-iPhone技术未来开发时,Adobe主要产品经理Mike Chambers依然露出激烈的言词,表示两家公司的战争尚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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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9, 2010

乔布斯发文炮轰Flash技术过时 Adobe CEO回应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KAV @ 11:42 pm

本周四,苹果CEO乔布斯发表一篇长文章,针对封杀Adobe的Flash技术一事,他回应了外界的批评。文章一再重申了乔布斯之前的立场,阐明苹果一直偏爱“非技术专利”的技术的态度,还谈及Flash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性能。
  【搜狐IT消息】4月30日消息,本周四,苹果CEO乔布斯发表一篇长文章,针对封杀Adobe的Flash技术一事,他回应了外界的批评。文章一再重申了乔布斯之前的立场,阐明苹果一直偏爱“非技术专利”的技术的态度,还谈及Flash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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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5, 2010

封闭才是苹果的秘诀?探寻iPad背后的意义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KAV @ 1:24 am

N多年前,John Hein博士的一项研究表明:Mac用户平均IQ要比PC用户低15%。超过6000多的参加者接受了测试,结果清晰的显示IQ比较低的人会倾向于使用Mac。Mac用户只答对了基础问题的75%,而PC用户却高达83%。

几天前的WWDC上,苹果的传奇人物Jobs面带邪恶微笑,用双手捧出了那台全世界为之翘首以盼的新产品——iPad。但是和以前绝大多数次发布会不一样,从结果来看,世界对iPad的反应并不像以前几款产品那么热烈。虽然赞美之辞自然不缺,但更多的还是一种失望的情绪。的确,一部接近10英寸大,1.5磅重的平板电脑型设备,运行的却是手机操作系统;ARM处理器,不支持多任务、没有摄像头、浏览器不支持Flash、打字不方便,这些缺点几乎是所有人都提到的。但与此同时,Jobs也一直在强调,这个产品是苹果“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事”。这看起来很矛盾,苹果竭尽心力,用做“最重要的事”做出来的一款产品,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赞许,这似乎的确是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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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4, 2010

Android versus iPhone Development: A Comparison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 — KAV @ 10:38 pm

A few months ago I ventured into the world of Mobile development and created an application (Hudson Helper) for both iPhone and Android. This article is about my experiences, comparing Android and iPhone development with a focus on tools, platform and the developer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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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8, 2010

Apple 狀告 HTC 智慧手機大戰白熱化 (3/3 更新)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 KAV @ 5:00 am

今天賈伯司 (Steve Jobs) 又在北美科技圈投下超級震撼彈,可惜不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四代 iPhone 發表會,而是一場非常有指標意義的世紀官司 — 他所領軍的蘋果電腦,今天正式在達拉威 (Delaware) 法庭以長達 700 頁的狀書,正式控告 HTC (宏達電) 旗下智慧手機產品侵權,且根據癮科技分析的結果,這一狀根本就是衝著 Android 來。

關於這個事件和後續的發展,我的觀察和想法如下。
何不告 Google?

Apple 這場訴訟所提及的 20 個專利,幾乎全都是軟體和使用介面方面相關的。但反觀 HTC 旗下的這些 Android 手機,可以說 95% 以上的軟體,都是直接延用由 Google 開發的作業系統 (除了部分手機使用 HTC 開發的 Sense UI 外掛之外)。而訴狀中提及的 Nexus One 和 Dream/G1,更是 100% 原汁原味的 Android 手機,還不論 Nexus One 是 HTC 和 Google 聯名 (co-brand) 銷售的。

因此,理論上 Apple 應該要衝著 Google 來的,但是他卻去告宏達電,這中間除了挑軟柿子吃之外,也有商業的考量。原來,iPhone 光靠內建 Google 搜尋,每年可以從 Google 處分得一億美金以上的營收,所以 Apple 當然不願和 Google 撕破臉。
領導受到威脅的反射動作

所以這場官司的背後,其實是 Apple 企圖打壓 Android 陣營的舉動,伸張專利權,說穿了只是藉口罷了。類似的訴訟,在科技圈其實也相當頻繁,而且往往是由受到威脅的領先者發動,對後起之秀進行攻擊。有趣的是市佔率節節下滑的 Nokia,前陣子才對 Apple 發動侵權官司,而 Apple 也立即以反告 Nokia 來回應。

觀察在觸碰手機市場領先的蘋果,近來的確是飽受 Android 威脅。除了 Gartner 先前大膽預言 2012 年,Android 將會首度超越 iPhone 之外。最新出爐的 Android 銷售數字,更是一口氣把 Apple 領先差距縮小到只剩 1/3 (見我看 HTC Desire 一文結論)。因此,賈伯和蘋果的憂心,其實不難想像。而這樣大動作的反應,其實也不難理解。
HTC 的籌碼

就像 Nokia 狀告 Apple,Apple 馬上興訟反擊一樣,我們可以期待的,是 HTC 很快就會發動另一個官司,藉以逼和蘋果。而宏達也的確有他的籌碼,HTC 在智慧手機領域耕耘的 13 年之間,已經默默累積了高達 200 多個專利 (HTC Innovate 果然不是亂喊的)。所以接下來觀察的重點,是看 HTC 如何小蝦米戰大鯨魚,回頭給 Apple 一點顏色瞧瞧。
Google 的角色

另外一邊要看的,是 Apple 跑來欺負小弟,後面身為老大的 Google 會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件事情可不只是義氣兩個字而已 (趕搭艋舺列車),HTC 說起來是 Android 最重要的伙伴,如果被蘋果弄垮了,那 Google 爭奪行動霸主的春秋大夢,大概也破了一半。但另一廂,Google 也得靠 iPhone 和 iPad 來導搜尋流量,因此不可能全面和 Apple 宣戰。所以,舒密 (Google CEO) 如何巧妙的在中間找到平衡,也是很有趣的觀戰重點。

(3/3 更新:Google 今天透過科技網誌 TechCrunch 發言,說明挺夥伴到底的立場。)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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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4, 2010

michael.gallery comment on Apple

Filed under: 未想到分類 — Tags: — KAV @ 9:29 am

1.Flash有没有大量散布在你所逛的网站?
A:有。
2.HTML5普及了吗?确定会普及吗?与Flash相比效能上有更进步吗?
A:否,不确定。难说,应是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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